青岛培训 培训新闻 司法考试宪法题解: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

司法考试宪法题解: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

资格认证 沈阳政法英杰司法培训 2017-04-24 09:54:55 30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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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杰提醒各位考生参加2015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应该开始行动了,我们会为您提供面对考试要复习的重点难点以及题解,希望可以对考生有所帮助.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
 
选项A正确。《宪法》第67条第(三)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选项B错误。《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26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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